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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Nov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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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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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16 年11 月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 审阅了《关于公司为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捌亿元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福 州分行申请叁亿伍仟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在对有关情况调查了解,并听 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该对外担保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 司拟向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捌亿元贷款,期限 3 年。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 51%股权比例提供 4.08 亿元担保,担保期限 3 年。
(二)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 司拟向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叁亿伍仟万元贷款,期限 3 年。各方股东按持股比 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 51%股权比例提供 1.785 亿元担保,担保 期限 3 年。
公司为其申请信托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 担保公司51%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 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 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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