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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5

Dec 27, 2005

56689_rns_2005-12-27_515f28b8-921a-4a62-a1ed-89b8b33890d8.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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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本)及《北京天 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 、自公司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公司及非流通股股东通 过多种渠道广泛地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 非流通股股东经过反复权衡后,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由董事会做 出公告。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 2 、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更有利于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

  • 分置改革中的利益。

  • 3、我们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及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

  • 修订。

  • 4 、本独立意见是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

  • 前次意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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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独立董事独立 意见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洪玉(签字): 宋 常(签字): 梁积江(签字): 二○○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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