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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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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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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1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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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向 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15 亿元将于2022 年4 月8 日到期。双方协商拟续期1 年, 年利率不高于4.5%,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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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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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 年3 月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续期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1 年1 月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内容为:为支持 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 资助,期限不超过1 年,利率标准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2021 年4 月9 日,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了该笔借款15 亿元,期限1 年,利率为1 年 期LPR,公司对该笔借款未提供抵押及担保。该笔借款将于2022 年4 月8 日到期。
现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首开集团拟将该笔借款续期1 年,年利率不高 于4.5%,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 年11 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 号楼;法定代表人: 潘利群;注册资本:222,21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 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 持有公司1,358,298,33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首开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止到2021 年9 月30 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 366,682,788,087.51 元,负债总额 为 291,357,367,607.63 元,所有者权益为75,325,420,479.88 元。2021 年1-9 月营业收 入49,341,406,985.37 元,净利润为1,853,750,266.5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借款方:本公司
贷款方:首开集团。
借款及还款方式: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借款额度: 15 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1 年,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
借款利率: 年利率不高于4.5%。
其他事项:公司对该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定价依据: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
四、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获得充足资金以支持生产经营需要。首开集团为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拓宽了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 年3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 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非独立董事王立川先 生、蒋翔宇先生、李灝先生,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均 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四名独立董事 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 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 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审计 委员会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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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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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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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