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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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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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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1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 年3 月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 事十名,实参会董事十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金 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首茂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 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武汉兴茂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公司 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武汉首茂城注册资本为 22 亿元人民币,其中武汉强华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7.48 亿元,占项目公司 34%股权;武汉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出资 7.26 亿元,占项目公司 33%股权;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公司出资 7.26 亿元, 占项目公司 33%股权。武汉首茂城主要开发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金茂府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武汉首茂城拟向中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前海一方恒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保理公司申 请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保理融资,每笔保理融资的期限为 1 年。
本次融资由武汉兴茂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流动性支持,公司按照持有的武汉首茂城股权比例 34%股权 比例向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按融资总额的 34%计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72 亿元。公司本次因武汉首茂城申请融资向上海 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质是公司为武汉首茂城申请融资按持 股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 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考虑到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开 发规模较大且已与公司合作多个房地产项目,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 武汉首茂城申请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武 汉首茂城 34%的股权,且武汉首茂城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 债务。公司向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为其提供反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 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因武汉首茂城申请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实质是 公司为武汉首茂城申请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责任,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本次反担保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11 号)。
(二)以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首茂 丰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芜湖首茂悦和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火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为 4.8 亿元人民币。
火炬基金管理人为天津畅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火炬基金设立目的 为收购北京火炬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公司”)100%股权, 收 购完成后,火炬基金对火炬公司持有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启 迪科技大厦 D 座开展经营活动,通过改造升级,实现股权价值及资产增值目的,
并在条件具备时选择整售或资产证券化等方式退出。 火炬基金组成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 | 认缴出资 额(万元) |
占有限合伙人 投资比例(%) |
类型 |
|---|---|---|---|---|
| 1 | 芜湖首开高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100 | 普通合伙人 | |
| 2 | 天津金茂嘉和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100 | 普通合伙人 | |
| 3 | 北京畅和信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
12,000 | 10 | 有限合伙人 |
| 4 | 北京首开盈信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48,000 | 40 | 有限合伙人 |
| 5 | 中化金茂未来城市运营管理 (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 |
50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120,200 | 100 |
北京首茂丰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火炬基金与高和丰德(北京)企业管理服 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专项用于收购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首茂丰和”),注 册资本为 96,100 万元,其中火炬基金实缴出资 96,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9.9%; 高和丰德(北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0.1%。
为满足收购火炬公司 100%股权的资金需求,首茂丰和拟向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13.5 亿元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满 6 个月 可提前还款)。火炬基金各有限合伙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按照在火炬基金中的有限 合伙人投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流动性支持。公司按照 40%投资比例提供不 超过 5.4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因 首茂丰和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13.5 亿元并购贷款提供 相应投资比例的担保,是为了支持其顺利完成火炬公司的股权收购,收购行为经 过了审慎的经济测算及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风险 基本可控,公司向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 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 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因首茂丰和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 请不超过 13.5 亿元并购贷款提供相应投资比例的担保事项,未在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12 号)。
(三)以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1 年3 月19 日召开公司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3 月19 日下午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3 月19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
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北京首开天恒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33%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首茂丰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3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