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30, 2020
56689_rns_2020-12-30_cd995e1b-aa23-4720-acd0-d6d6b87c681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0-09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 年12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 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名,董事王洪斌因公请假,未能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 他董事代为投票。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 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 革先生、潘刚升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 此项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 个月,利 率标准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 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二)以 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开丝路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更换普通合伙人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
革先生、潘刚升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 此项议案。
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由公司与北京首开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资管”)、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丝路华 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规模 100.0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丝路华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00 万元、北京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80 亿元、公司出资10 亿元、首开资管出资10 亿元。
根据合伙企业需要,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拟 由丝路华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更换为浙江国投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丝路 华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的全部合伙份额及其权益转让给浙江国投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首开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报表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 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92 号)。
(三)以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首开 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 革先生、潘刚升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 此项议案。
公司于2018 年11 月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请贷款的议案》。内 容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向 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请不超过30 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期限不超过2 年零6 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笔担保,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收 取担保费。
后公司向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请30 亿元人民币委托 贷款。目前此笔贷款尚未到期,本金尚余30 亿元未归还。经双方协商,此笔贷 款拟展期至2021 年12 月20 日,其他贷款条件不变。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仍对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
首开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报表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 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此项议案 出具了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0-092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