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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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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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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18 年8 月23 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审阅了《关于公司为福州首开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在对有关情况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有 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对外担保事宜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州首开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东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组成的银 团申请不超过14.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3 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全额全 程担保,福州华伟轩投资有限公司、福州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福州首开瑞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质押给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华伟轩投 资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及福州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按股权 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所应承担担保额1%的比例向公 司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为其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 公司4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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