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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29, 2016
56689_rns_2016-12-29_e98e561b-0ffb-4835-af92-551d8106738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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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16 年12 月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 审阅了《关于公司为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对有关情况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 础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对外担保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 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申请捌亿壹仟贰佰伍拾万元开发 贷款,期限 3 年,公司和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 保,公司以 50%的股权比例提供肆亿零陆佰贰拾伍万元担保。
公司为其申请信托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 被担保公司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 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 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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