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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ug 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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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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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09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15 年8 月11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王明董事、孙 茂竹董事、梁积江董事因有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八 名,实参会董事八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福州首开榕泰置 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加快开发福州2015-22 号地块 项目,公司拟在福州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 (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 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份。

(二)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首开中庚(福州)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开中庚(福 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 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不高于1,048.90 万元人民币。

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

[1]

币;法定代表人:苏新;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路中段江盛大楼 1#楼 3 层 301A 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等。公司股东 及持股比例为: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

根据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国际评字[2015] 080003220 号”评估报告,截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和负债评估 汇总结果为: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 24,509.88 万元,评估值

24,621.73 万元,评估增值 111.85 万元,增值率 0.46%。负债账面价值 23,572.83 万元, 评估值 23,572.83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937.05 万元,评估值 1,048.90 万元,评估增值 111.85 万元,增值率 11.94 %。本次拟收购的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 公司 100%股权价值为 1,048.90 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100%
1 流动资产 24,509.88
24,621.73

111.85

0.46
2 非流动资产 -
-

-

-
3 资产总计 24,509.88
24,621.73

111.85

0.46
4 流动负债 23,572.83
23,572.83

-

-
5 非流动负债 -
-

-

-
6 负债合计 23,572.83
23,572.83
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37.05
1,048.90

111.85

11.94

此次股权收购,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确定转让价不高于1,048.90 万元。根据 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本项股权转让的评估结果尚须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以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启动房地产众筹 业务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通过渤海银行搭建的众筹业务平台启动房地产众筹业务。首期将推出首开 缇香郡、首开香溪郡两个项目。投资者认购众筹份额后,可以按固定收益收回本金及 利息。若再参加项目购房,可获得1%-2%的房价折扣。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无固定期限委 托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2]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与建信资本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由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然后委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本次贷款无 固定期限,贷款金额为叁拾亿元人民币。

详见公司临2015-093 号《关于公司申请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杭州首开旭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 全资子公司杭州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申请肆亿叁 仟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三年,以杭政储出(2013)25 号地块土地使 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股份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 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5 年3 月31 日,杭州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797,835,832.00 元,负债总额598,210,823.92 元,净资产 199,625,008.08 元,资产 负债率 74.98%,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杭州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15-094 号《对外担保公告》。

(六)以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份公司2015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15 年8 月27 日召开公司2015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8 月27 日下午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8 月27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

00

  •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 座首开股份

  • 十三层会议室

  •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4、会议议程:

  •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的议案》

[3]

  • (2)审议《关于公司为杭州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临2015-095 号《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8 月11 日

[4]

附件:

首开中庚(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福建中庚置 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中瑞国际评字 [2015] 080003220 号

一、评估目的:因首开中庚(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福州首开中庚投 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之事宜,我公司接受首开中庚(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 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 行评估,本次评估的公允价值仅供该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

二、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 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基 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范围是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等。

四、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评估中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 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估算。

六、评估结论: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 24,509.88 万元,评 估值 24,621.73 万元,评估增值 111.85 万元,增值率 0.46% 。负债账面价值 23,572.83 万 元,评估值 23,572.83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937.05 万元,评估值 1,048.90 万元,评估增值 111.85 万元,增值率 11.94 % 。各类资产评估情况见下表:

[5]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100%
1 流动资产 24,509.88
24,621.73

111.85

0.46
2 非流动资产 -
-

-

-
3 资产总计 24,509.88
24,621.73

111.85

0.46
4 流动负债 23,572.83
23,572.83

-

-
5 非流动负债 -
-

-

-
6 负债合计 23,572.83
23,572.83
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37.05
1,048.90

111.85

11.94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七、特别事项说明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以拍卖竞得方式取得宗地编号为 “2014-15 号 ” 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2015 年 1 月 25 日,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 与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及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 “35010020141219P037 补 01 号 -2015 《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 ,合同规定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上述土地出 让合同的受让方,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随即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准备开发 “2014-15 号 ” 地块商务办公楼项目。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政府尚未 交地。

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取得上述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委估宗地出让 价款共计 473,000,000.00 元,分三期缴纳,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已缴纳第一期 236,500,000.00 元,尚有 236,500,000.00 元未缴纳,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二、三期出 让价款应分别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5 年 6 月 28 日之前付清。根据首开中庚(福州)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前两期未能按时缴纳的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均由福建 中庚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决。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交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全 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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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