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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Apr 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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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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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3—02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七届十四 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 年4 月19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十一名, 实参会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3 年3 月21 日,股份公司召开7 届11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第一百十二条规定。原第一百十二条规定,董事长行使职权共七类情况, 修订增加一类“授权董事长批准土地竞买相关文件中单幅地块规划建筑面积不超 过30 万平方米的土地竞买投资”。
现将“授权董事长批准土地竞买相关文件中单幅地块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30 万平方米的土地竞买投资”的表述进一步完善修改为 “授权董事长批准单幅地 块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30 万平方米的土地竞买活动,包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 独参与竞买活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他公司联合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方式包 含参与招标、拍卖或挂牌等。”
据此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 原第一百十二条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共七类情况,现修订增 加一类“批准土地竞买相关文件中单幅地块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30 万平方米的 土地竞买活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单独参与竞买活动、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与其他公司联合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方式包含招标、拍卖或挂牌。”排列顺序为
第七款,原第七款顺延为第八款。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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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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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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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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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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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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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人选,交董事会会议讨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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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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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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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批准土地竞买相关文件中单幅地块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30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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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竞买活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单独参与竞买活动、及公司或控股子公 司与其他公司联合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方式包含招标、拍卖或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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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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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董事会每年可依据审慎原则对董事长予以授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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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授权权限由公司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