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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Jul 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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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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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1-03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六届四十 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 年7 月8 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十一名, 实到董事十名。董事梁积江先生委托董事王德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 议由刘希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投信托有 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信托贷款 10 亿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公司向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信托贷款10 亿元,期限一年。
2、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厦 门分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银团 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厦 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厦门翔安区X2009G05 地块土地 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12 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银团贷款,其中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8 亿元贷款、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4 亿元贷款,期限三年。由大 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以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 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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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利群先生、王明先生、任景全先生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此项议案表决的董 事人数为6 人。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
由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12 亿元人民币银 团贷款提供了担保,同意公司按0.5%的费率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支付担保费600 万元人民币。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7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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