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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9
Nov 2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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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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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09—05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2009 年11 月23 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9 名,实参会董事9 名。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希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有效表决,一致通过 如下决议:
-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司申请 20 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的议案》。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同意公司接受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提 供的 20 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开发,期限两年,贷款利率 7%,由公司控股 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任景全先生回避 表决,因此实际参加此项议案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6 人。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由于控股股 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 20 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提供了担保,同意按 0.5% 的费率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1000 万元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09 - 055 号关联交易公告)。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首开衡泰置 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扬州衡泰公司发展,提升其自身的融资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扬州衡泰公司增资,将目前股份公司对扬州衡泰公司的股东借款10,396.58 万元转入扬州衡泰公 司资本公积。
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 年7 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成立后的扬州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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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公司主要负责开发扬州421#地块项目及扬州456#地块项目。
“扬州421#地”项目位于扬州市文汇西路与中心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宗地总面积72,450 平 方米,项目总建筑规模12.92 万平方米。
扬州市 456#地块住宅项目用地位于扬州邗江区文汇西路与西三环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用地 面积 181,643 平方米。绿地率≥35%,容积率≤1.7,规划用途为住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09- 056 号对外投资公告)。
由于此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首开嘉泰置 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苏州嘉泰公司发展,提升其自身的融资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苏州嘉泰公司增资,将目前股份公司对苏州嘉泰公司的股东借款12,000 万元转入苏州嘉泰公司资 本公积。
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7 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成立后的苏州嘉 泰公司主要负责开发苏州市工业园区 90#地项目。项目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阳澄湖大道南、星澄 路东;项目占地面积约 126,163.5 平米,总建筑面积约 20.1 万平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09- 057 号对外投资公告)。
由于此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1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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