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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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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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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376 公司简称:首开股份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1.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2. √是 □否

  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分公司、全资、 控股(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及所从事的各项业务。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等。

  1.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治理风险、发展战略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财务管理风险、开发项目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风险、销售风险等。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1.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
润总额的5%
错报<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1%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说明:

利润总额和资产总额均为合并财务报表概念。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
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要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
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要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损失≥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3%≤损失<利
润总额的5%
损失<利润总额的3%
说明:
利润总额为合并财务报表概念。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管
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
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指引,但没有有效的运行;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严重违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要交易失
败;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一般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指引,
但没有有效的运行;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在2022 年,公司将根据“十四五”战略规划,继续 深化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制度流程再造,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 事后监督以及反馈纠正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岩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