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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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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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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 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尽 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孙茂竹、委员为邱晓 华和阮庆革。其中孙茂竹和邱晓华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孙茂竹董事具有专业会 计资格。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议议案8项、听取汇报2项。

1、2020年2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公司经营 性物业的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实现公司经营性物业的品牌化管理。定价合理 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 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0年3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关于公司2019年年 报总体审计情况》的汇报,各位委员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9 年度年报审计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明确公司2019年度总体审计策略。

3、2020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分别就公司2019年度审计 报告初稿、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20年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将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会议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是为了保证公司于2020年顺利获得贷 款,费率的确定在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下浮,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 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 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所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对 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影响很小,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 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内部审计 计划》。

4、2020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关于公司2020年 年报总体审计情况》的汇报,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0年度 年报审计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明确公司2020年度总体审计策略。

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 请贷款展期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 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 对其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认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 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 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

2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 司2020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顺

利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提高了公司 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3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5 、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 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 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