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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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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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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 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规定, 对首开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8 号文)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7,552,742.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9,999,992.7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999,999.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7,999,992.79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 110ZC0382 号)。

(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首开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94,800.00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257.31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94,800.00 万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 1,789.56 万元,已划入募投项目-太原 CG-0932 地块西区项目、北京通州区宋庄 镇 C02/C06 地块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首开股份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渤海银行西客站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中信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 的子公司、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签订,协议内容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期末余额为 0 万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储方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渤海银行西客站支行 2000163047000508 - 活期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101040160000465335 -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太原亲贤街支行
14050182580800000077 - 活期
合计 - - -

三、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使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3793 号)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董事会召开日(2015 年 6 月 2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11,773.23 万元。2016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1,773.23 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 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111,773.23 万元,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 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 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 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 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 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4

无。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 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5627 号)。报告认为,首开股份董事会 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 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首开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首开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picture [121 x 1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
石 衡
_____
朱 洁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8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年 月 日

6

附表: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4,8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57.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394,8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是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 是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否达到 行性是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进度(%) (4) 预定可 否发生
(含部分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计
(2) =(2)/(1) 使用状 重大变
变更) (3)=(2)-(1) 效益
太原CG-0932地
块西区项目
180,000.00
180,000.00

180,000.00

4,141.32

180,000.00

-

100.00

部分竣
72,992.46
北京通州区宋庄
镇C02/C06地块
商品住房建设项
114,800.00
114,800.00

114,800.00

12,115.99

114,800.00

-

100.00

44,605.68
北京通州区于家
务乡乡中心A/C
地块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部分竣
18,787.52
合计 394,800.00
394,800.00

394,800.00

16,257.31

394,800.00

-

-

-
136,385.6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相符,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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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为111,773.23万元,2016年实际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
110,000.00万元,2017年实际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1,773.2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无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无投资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无结余金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无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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