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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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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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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北京首都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首开股份拟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召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信金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保利支行申请贷 款 40 亿元,分别为(1)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 12.5 亿元,期限 4 年;(2)住房 租赁贷款额度 27.5 亿元,期限 25 年。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各按 50%担保比例对以上两笔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贷款 期限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 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公司第八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金泰”)为公司与北京中 海地产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 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0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14.975 亿元人 民币、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出资 250 万元人民币、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出资 14.975 亿元人民币、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250 万元人民 币,四方股权比例为 49.92%:0.08%:49.92%:0.08%。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主要开发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 DX07-0201-0010、0011、0012 项目。
和信金泰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15 日;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小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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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路 136-5 号 2 层,法定代表人:张兴辉。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和信金泰资产总额 5,914,334,670.33 元,负债总额 5,912,200,000.00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5,912,200,000.00 元,净资产 2,134,670.33 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865,329.67 元。
和信金泰营业收入为 0 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 殊性,和信金泰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初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和信金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保利支行申请贷款 40 亿元,分别为(1)房 地产开发贷款额度 12.5 亿元,期限 4 年;(2)住房租赁贷款额度 27.5 亿元,期 限 25 年。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按 50%担保比例对以上两 笔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和信金泰拟向中国建 设银行北京保利支行申请贷款 40 亿元,分别为(1)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 12.5 亿元,期限 4 年;(2)住房租赁贷款额度 27.5 亿元,期限 25 年。公司与保利 (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按 50%担保比例对以上两笔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 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和信金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保利支行申请贷款 40 亿元,分别为(1)房 地产开发贷款额度 12.5 亿元,期限 4 年;(2)住房租赁贷款额度 27.5 亿元,期 限 25 年。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按 50%担保比例对以上两 笔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 公司 49.92%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 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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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叁佰零捌亿壹仟玖佰柒拾壹 万壹仟叁佰元(小写金额 3,081,971.13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04%。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捌拾玖亿壹仟玖佰陆拾万捌仟元 (小写金额 1,891,960.80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16%。
截至目前,公司对和信金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向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本次首开股份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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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 衡
朱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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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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