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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Mar 21, 2018
56689_rns_2018-03-21_ad35dd94-6126-4c37-994a-84809816710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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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18 年3 月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 审阅了《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在对有关情况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 的基础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对外担保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保利支行申请贷款40 亿元,分别为(1)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12.5 亿 元,期限4 年;(2)住房租赁贷款额度27.5 亿元,期限25 年。公司与保利(北 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按50%担保比例对以上两笔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 保公司 49.92%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 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 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戴德明、邱晓华、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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