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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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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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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 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2014年度尽 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
1、2014年2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年报审计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明确公司2013年度的总体审计 策略。
2、2014年3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财务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进行审议;同时,对于公司2014年拟向首开集 团支付担保费的议、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股份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审计委员 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4年12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向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及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这两 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内容合法有效,同意将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并对其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 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 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 况及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顺利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 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认 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 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4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