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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2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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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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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审核评价意见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目 录
审核评价意见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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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评价意见
京都天华专字( 2012 )第 0580 号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董事 会编制的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进行了鉴证。首开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持其有效性并恰当评价,我们的责任是对首开股份 上述评价报告中所述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 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但未被发 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 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首开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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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仅作为首开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适用于其他 任何目的。
京都天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二年 三月 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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