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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4

May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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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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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别提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 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大会注意事项宣 布如下:

1、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 作。

2、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 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 序。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请举手示意并须征得大会主持人许可,不得 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围绕本 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股东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

5、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将回答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的提问或 发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及相关人员回答问题时间控 制在30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7、参会人员请勿擅自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微博、 微信等新媒体),避免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情况。

1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5 月16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 座 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 年5 月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登记日: 2024 年5 月10 日

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 (三)审议会议议案

  • 1、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审议《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审议《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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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审议《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8、审议《公司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9、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

  • 保费的议案》;

  • 10、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

  • 14、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15、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6

  • 亿元借款的议案》。

  • (四)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 (五)股东提问和发言

  • (六)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 (七)监票人员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会议议案内容

议题1、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致同审字

  • (2024)第 110A012431 号予以确认。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题2、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题3、审议《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35 号)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题4、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题5、审议《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拟定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4-026 号)。

议题6、审议《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公 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题7、审议《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4-025 号)及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2430 号《公 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题8、审议《公司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4-025 号)及《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议题9、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3 年

4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为不超过7,390 万元。2023 年 度,因融资政策调整,公司多笔融资未申请首开集团担保,公司实际支付的担保 费总额为852.41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2024 年,公司申请的部分贷款拟继续由首开集团提供担保,预计2024 年公 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9,520 万元。

预计2024 年需首开集团提供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1)公司继续按已签订担保合同0.5%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 为140 万元;公司继续按已签订担保合同0.7%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 预计为2,380 万元。

(2)2024 年预计新增需由首开集团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0 亿元,平均 担保费率约0.7%,预计需支付担保费不超过7,000 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预计2024 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9,52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

2024 年4 月11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的原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 响,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时,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关 于2024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公告》(临2024028 号)。

议题10、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3 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16,000.00 万元,实际发生额为

5

6,366.52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根据公司2024 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参照近三年来本公司与关联方在日 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2024 年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 过16,000 万元。双方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 交易时将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

2024 年4 月11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认为: 公司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 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时,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关 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2024-029 号)。

议题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在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 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对外担保额度279 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自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此项授权进展 如下:

公司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新增对外担保为104.495 亿元。其中在授 权内的为47.50 亿元,未在授权内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为56.99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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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综合考虑公司 现实情况,现拟继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如下新增担保事 项进行审议批准:

在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280 亿元,额度分配如下:

(1)公司对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 为224 亿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112 亿 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112 亿元;

(2)本公司对参股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为56 亿元,担保对 象均不属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 额39.4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16.6 亿元。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日止。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 策程序执行。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关 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2024-029 号)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24-030 号)。

议题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额度不超过300 亿元,授 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自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请董事 会审议的新增债务融资工具为不超过108 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为了提高发行效率,实现存量债务融资工具借新还旧或新增专项用途债务融 资工具,董事会拟继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超过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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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含350 亿元)额度内申请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额度分配如下: 1、中期票据(MTN)、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一年期以上信用类融资工具不 超过200 亿元。2、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资产担保 债务融资工具(CB)、项目收益票据等带底层资产抵质押的融资工具不超过100 亿元。3、短期融资券(CP)、超短期融资券(SCP)等不超过一年期的信用类融 资工具不超过50 亿元。

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 业务发展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使用。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24-031 号)。

议题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及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批准 (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按出 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2)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两项合计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即1,390,697.12 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即278,139.42 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 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自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合计674,971.48 万元,未超过2022 年度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 效率,公司拟继续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审 议批准:

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及 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度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即1,086,347.81 万元);对单个 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即 217,269.56 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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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 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 事长审批后执行。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24-032 号)。

议题14、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议题15、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6 亿元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拟向公司提供6 亿元人民币的 借款,期限不超过3 年,年利率不高于5.5%,公司对本次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 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 此项关联交易,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 东无不利影响。

2024 年4 月11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 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时,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关 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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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25 号)及《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述 职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5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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