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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3
Jan 1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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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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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别提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 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大会注意事项宣布如 下:
1、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请举手示意并须征得大会主持人许可,不得打 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 东大会的主要议题。股东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
5、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将回答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的提问或发 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及相关人员回答问题时间控制 在30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7、参会人员请勿擅自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 信等新媒体),避免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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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1 月17 日 14 点00 分
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 座首 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 年1 月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执行。
二、股权登记日: 2023 年1 月10 日
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员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会议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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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1、审议《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延长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 短期现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支付下属 / 关联公司(下称“债务人”)的上游供应商、 施工方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并以此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要素
(一)产品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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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资产:下属 / 关联公司(下称“债务人”)的上游供应商、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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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三)产品期限:各期产品存续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
(四)利率:具体各期产品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五)融资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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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融资平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平台; (六)增信措施:公司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应收账款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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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义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七)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4 个月。
为保证公司本次供应链保理业务顺利开展,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 负责本次供应链保理业务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 次供应链保理业务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供应链 保理业务具体业务合作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供应链保理业务的融资条款,包 括期限、额度、利率、方式等与业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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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供应链保理业务合作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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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供应链保理业务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合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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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链保理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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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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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办理与本次合作供应链保理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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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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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
- 供应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参与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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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开展供应链直接保理业务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112 号)。
议题2、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
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祐泰通达”)是由公司与北京 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 亿元,公司与北 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0%:50%,祐泰通达主要负责北京市 顺义区高丽营镇首开富力十号国际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均不合并祐泰通达财务报表。
为满足祐泰通达项目建设及偿还原有负债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祐泰通达提供合计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 限自出借日起至2024 年6 月30 日止,不计息。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 3.5 亿元。为顺利推进祐泰通达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结合各方经营实际,本笔财 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 亿元财务资助(以下简称“超比例专项股东借款”) 提供担保,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其子公司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并就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 亿元财务资助 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年化费率为11%。
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超比例专项股东借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提供借款 或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等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财务 资助,是为满足祐泰通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目前祐泰通达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北京富力 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子公 司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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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担保措施,且祐泰通达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 本息,风险可控。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关于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临2023-002 号)。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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