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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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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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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别提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大会注意事项宣布如下:

1、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 关防疫工作。

3、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4、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5、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请举手示意并须征得大会主持人许可,不得打断 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主要议题。股东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

6、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将回答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的提问或发 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及相关人员回答问题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8、参会人员请勿擅自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 信等新媒体),避免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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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11 月4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 座首 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 年11 月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股权登记日: 2021 年10 月28 日

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10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审议《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申请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3、审议《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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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员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会议议案内容

议题1、审议《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申请 10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首开中庚”)为公司与福建中庚 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温州首开中庚目前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61,200 万元,占项目公司51%股权;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58,800 万元,占项目公司49%股权。温州首开中庚主要开发温州市核心片区站南 片区林村旧村改造 B 区地块(香开万里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温州首开中庚拟通过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 设立的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融资10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 年。公司为其提供 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用款项目、担保范围、担保 期限及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及《投资合同》为准。

因公司提供了全额全程担保,被担保人温州首开中庚另一方股东福建中庚置 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质押给本公 司;

(2)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以按福建中庚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 担担保额年化2%的比例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

2021 年5 月20 日,公司召开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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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 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超过 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21-078 号)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21-079 号)。

议题2、审议《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首开中庚”)为公司与福建中 庚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温州首开中庚目前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61,200 万元,占项目公司51%股权;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58,800 万元,占项目公司49%股权。温州首开中庚主要开发温州市核心片区站南 片区林村旧村改造 B 区地块(香开万里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温州首开中庚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信托融资,期限不超过 2 年,公司为其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用款项目、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及利率等以实际签署 的《担保合同》及《信托贷款合同》为准。

因公司提供了全额全程担保,被担保人温州首开中庚另一方股东福建中庚置 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质押给本公 司;

(2)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以按福建中庚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

(3)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 担担保额年化2%的比例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 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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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21-078 号)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21-079 号)。

议题3、审议《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首开中庚”)为公司与福建中庚 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温州首开中庚目前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其 中公司出资61,200 万元,占项目公司51%股权;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出资58,800 万元,占项目公司49%股权。温州首开中庚主要开发温州市核心片区站南片区林村 旧村改造 B 区地块(香开万里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温州首开中庚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信托融资,期限不超过 2 年,公司为其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用款项目、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及利率等以实际签署 的《担保合同》及《信托贷款合同》为准。

因公司提供了全额全程担保,被担保人温州首开中庚另一方股东福建中庚置 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质押给本公 司;

(2)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以按福建中庚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49%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

(3)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 担担保额年化2%的比例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 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超过 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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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21-078 号)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21-079 号)。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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