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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9
Dec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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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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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别提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大会注意事项宣布如下:
1、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请举手示意并须征得大会主持人许可,不得打断 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主要议题。股东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
5、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将回答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的提问或发 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及相关人员回答问题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7、参会人员请勿擅自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 等新媒体),避免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12 月30 日 14 点00 分
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 座首 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 年12 月30 日
至2019 年12 月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股权登记日: 2019 年12 月23 日
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员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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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议案内容
议题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柒拾亿元中期票据, 期限不超过5 年。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无需担保。
本次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 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9-108 号)、《首 开股份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司临2019-109 号)。
议题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提高中期票据发行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中期 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 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 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 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 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协 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9-108 号)、《首 开股份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司临2019-109 号)。
议题3、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伍拾亿元超短期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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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期限不超过270 天。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无需担保。
本次超短融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 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9-108 号)、《首 开股份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司临2019-110 号)。
议题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提高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超短期融 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 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 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 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
2、决定聘请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9-108 号)、《首 开股份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司临2019-1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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