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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8

Ap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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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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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1.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5 月 10 日

3. 股权登记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18/5/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1.62% 股份的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4 月 27 日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1.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 (1)《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3.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发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4. (3)《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4 月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8-028 号)。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41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 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8 年 5 月 10 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

股份九层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四 )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 《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
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2018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预计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14 《关于公司为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
融资计划的议案》
1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发行本次债权
融资计划的议案》
18 《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
融资计划的议案》
1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发行本次债权
融资计划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20.01 孙茂竹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2 、 4-10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18-022 号公告)、《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18-023 号),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18-025 号公告),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11-17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18-013 号公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司临 2017-016 号公告)、《关 于 2018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公告》(公司临 2017-017 号公告)、《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临 2018-018 号公告)、《对外担保 公告》(公司临 2018-019 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 2018-020 号公告)、 《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司临 2018-021 号公告)、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18-20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18-028 号公告)、《公 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司临 2018-029 号公告)、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1-20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12 、 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 报备文件

  •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 《公司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
案》
12 《关于公司2018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预计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为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
划的议案》
1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发行本次债权融资计
划的议案》
18 《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
划的议案》
1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发行本次债权融资计
划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1 孙茂竹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应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