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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5

Apr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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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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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5 月4 日14:30。

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D 座首开股份九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15 年5 月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2015 年5 月4 日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1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 二、股权登记日: 2015 年4 月27 日

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会议议案

  • 1、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 3、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 9、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 告》

  • 10、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股份

2

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审议《关于公司为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 (五)监票人员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会议议案内容

议题一: 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实际情况,现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
副董事长1 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 名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副
董事长1 人。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临2015-047号公告)。

议题二: 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修订,同意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九条 董事会由11 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
长1 人。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
第九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
人。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

4

要,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增
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但应由
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作
出决定。
要,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增
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但应由
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作
出决定。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

议题三: 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以致同审字(2015)第110ZA0689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及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

议题四: 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

议题五: 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5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临2015-046号公告)及《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题六: 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 度报告摘要》。

议题七: 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公司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 配,按2014年12月31日公司2,242,012,5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8,083,000元(含 税),占公司2014年度已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2.66%。本次分红预案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4,148,335,769.16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

议题八: 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6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及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议题九: 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5)第110ZA2630号《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题十: 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 告》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及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题十一: 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股份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股份公司2015年度审 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330万元。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7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及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

议题十二: 审议《关于公司为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捌亿元人民币信托 贷款,贷款期限两年。股份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 限两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 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 总额816,220,286.64元,负债总额764,978,650.35元,净资产 51,241,636.29元,资产负债率93.72%,超过70%。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临2015-045号公告)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5-050 号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 月2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