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5

Feb 26, 2015

56689_rns_2015-02-26_61f3a68d-b7ae-41d5-aa7d-45285f66ba21.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3 月5 日14:30。

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15 年3 月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2015 年3 月5 日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1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登记日: 2015 年2 月26 日

三、现场会议议程:

  •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会议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万城永辉置业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 (四)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 (五)监票人员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

会议议案内容

议题一: 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万城永辉置业有限公司向渤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万城永辉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参股公司。北京万城永辉置业有限公司拟向渤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壹拾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 30 个月。担保方式为北京万城永辉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将所持北 京万城永辉置业有限公司股份进行质押以及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份公司按所持30%股权比例提供叁亿元人民 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0 个月。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北京万城永辉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799,390,404.68 元,负债总额779,752,227.84 元,净资产 19,638,176.84 元,资产负债率97.54%,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向北京万城永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临2015-015号公告)及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5-016 号公告)。

议题二: 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安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北京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信公司”)为公司 与北京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 作成立的项目公司,主要开发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1516-0665 地块项目,注册资本为贰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陆仟捌佰 万元、北京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 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三方股权比例 为34%:33%:33%。

公司已向万信公司支付了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亿陆仟万元整的 借款。上述款项系公司与子公司万信公司之间的借款,该等借款行为 构成万信公司对公司的债务。公司与万信公司签署《股东借款合同》, 对上述股东借款事宜进行确认。

公司将上述《股东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长安信托-信慧 2 号单一资金信托项目”受托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公 司、万信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长安信托-信 慧2 号单一资金信托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长安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授权的担保代理人)签署保证合同,对万信公司根据上述情 形对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亿陆仟 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公司收到《长安信托-信慧 2 号单一资金信托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债权转让价款之 日起6 个月内,如万信公司尚未办妥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 抵押权人的白盆窑旧村改造项目全部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手

4

续,则公司应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北京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刚刚成立,目前阶段尚不能形成 完备的财务报表。若半年后土地抵押手续未能办理完毕,公司需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是否会达到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目前 尚有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请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临2015-019号公告)及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5-020 号公告)。

议题三: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14年公司拟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为不超过1亿元。2014 年度,实际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为9,7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批准的额度。

预计2015年需首开集团提供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1、2015年公司继续按已签订担保合同中1%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 付的担保费预计为1,100万元; 按已签订担保合同中0.5%的费率向首 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为3,050万元,两项共计4,150万元。

2、2015年预计新增的需由首开集团担保的贷款为不超过167亿元

5

(包括借新还旧的部分),按0.5%的费率计算,预计需支付担保费 8,350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预计2015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 过1.25亿元。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临2015-019号公告)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21 号公告)。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2 月2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