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2
Sep 7, 2012
56689_rns_2012-09-07_4d21159a-b2ae-4f01-ad21-3ed4605ca9e5.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会议议案目录
-
1、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审议《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
-
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上述三项议案已在2012 年8 月21 日召开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上, 由全体董事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会议议案内容
- 1 、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分红预案为: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按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1,494,675,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9,254,500.00 元。
- 2 、审议《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保障房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 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方案如下: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
发行期限:1 年以上,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
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30 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1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 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 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确定担保方,签署必要的文件,聘 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