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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Beilu Pharmaceutical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Jan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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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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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 “ ” “ ” “ ” 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陆药业 、 发行人 或 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北陆药业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0 号)批复,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 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 用合计人民币 10,775,471.70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89,224,528.3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转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 资金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后人民币 493,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6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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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10,664.51 | 9,600.00 |
| 2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17,535.05 | 12,100.00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830.50 | 8,700.00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805.49 | 4,6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56,835.55 | 50,000.00 |
以上项目均已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计划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 安排,实施过程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 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 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 第 110ZA3006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7,265,559.67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7,265,559.67 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时间 |
| 1 |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 30,000.00 | 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
| 2 |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 8,825,000.00 | 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0 | 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370,559.67 | 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
| 合计 | 17,265,55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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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 第 110ZA3006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 费用金额为 3,775,471.70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 含税金额) |
| 1 | 保荐费用 | 2,450,000.00 |
| 2 | 审计费用 | 377,358.49 |
| 3 | 律师费用 | 660,377.37 |
| 4 | 其他发行费用 | 287,735.84 |
| 合计 | 3,775,471.70 |
三、募集资金置换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01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041,031.37 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 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110ZA3006 号),认为:北陆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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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并且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 报告,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陆药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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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笑瑜 王 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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