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Beetech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17, 2021

55646_rns_2021-06-17_e57e1277-7e82-4b91-ac43-b5cf31669db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针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3、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 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可解 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办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鑫:_______

余华兵:_______

崔启龙:_______

2021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