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Nov 16, 2022
54205_rns_2022-11-16_a896e81a-221f-4dfa-8025-3eff8310e54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11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 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 正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信证券承接方正证券对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 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10 月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更换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鉴于保荐机构 已发生变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电子”) 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 次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 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9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88,825 股,发行 价格为46.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999,826.75 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6,025,096.23 元,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6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佳利电子、中信证券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已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
甲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
-
为“甲方”)
-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9399901040067058,截止2022 年10 月31 日,专户余额为25.22 万元 (不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5,000.00 万元)。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二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初始存放募集 资金的金额为34,000.00 万元。
-
二、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 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 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 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 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 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
三、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四、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 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
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 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 五、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国军、王希婧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 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
六、 乙方按月(每月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七、 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 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
八、 甲方二1 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2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九、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5 条的要求向甲 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 本协议的效力。
-
十、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
十一、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 束后失效。
-
十二、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 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十三、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 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 讼。
- 十四、 本协议一式拾贰份,各方各持贰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 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