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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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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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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03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的公告(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9 月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 亿元额度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 亿元分期分批通过银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一年 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 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 年9 月23 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 亿元额度委托理财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18 年4 月4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 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 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 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36 天(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2681180047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6 亿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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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期限结构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4.5%
起息日 2018 年4 月8 日
到期日 2018 年5 月14 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与3M Shibor 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
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
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
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
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
(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
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
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
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
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
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
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
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
金完全保障,在观察日shibor 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
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3M Shibor 实际
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
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投资天数计算
收益,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
以获得的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
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
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
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
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
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
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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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 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 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结算账户。

2、和芯星通于2018 年4 月4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 下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 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

产品名称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82 天(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代码:2681180048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
6000 万元
产品类型 期限结构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4.5%
起息日 2018 年4 月8 日
到期日 2018 年6 月29 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与3M Shibor 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
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
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
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
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 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
(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
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
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
解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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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 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 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 完全保障,在观察日shibor 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 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3M Shibor 实际值小于 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 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投资天数计算收益,投资 者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 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 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 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 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 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 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 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 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 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 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结算账户。

3、和芯星通于2018 年4 月4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 下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代码:0191120108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
1,000 万元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1.8%-3.15%
起息日 2018 年4 月4 日
到期日 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一)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和其他固
定收益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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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币市场类: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
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
3.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二)投资比例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0-50%,货币市场类资产投资比例
为40%-100%,其余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不超过30%。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
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周期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
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除本理财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理
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
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
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
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
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
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
进行。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
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
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
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
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
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
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
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
行承担的责任。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
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
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
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
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
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
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
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
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
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
户。
6、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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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 付预期收益,理财收益甚至可能为零,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 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分配按先应得理财 本金后应得理财收益的顺序进行。产品到期时,如实际现金资 产不足分配客户理财本金的,银行保证向客户支付理财本金, 理财收益为零;产品到期时,如实际现金资产分配客户理财本 金后有剩余的,以剩余资金为限分配理财收益。理财产品将向 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追偿所得的全部 资金将在扣除银行垫付给客户的理财本金(如有)及相关费用 后,将剩余部分资金继续向客户进行分配。

4、公司于2018 年4 月8 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宝溢融”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江苏银
行北京东四环支行)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
1 亿元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4.05%
起息日 2018 年4 月9 日
到期日 2018 年6 月28 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债权类资
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及其组合。具体资产投资比例
为: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50%-100%、债权类
资产0%-50%。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1. 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固定
收益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及其组
合。如投资标的主体不能按期偿还本息,则投资者收益部分将
可能遭受全部损失。
2.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
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 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江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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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能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从而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 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3.政策风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税务的改变 亦可能会导致市场变化,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受理、投资运 作、清算等业务受到不利影响,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 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从而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未能及时变 现,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 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 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客户申购资金只能在说明书约定的时间确认份 额,份额确认后在运作期限届满后方能赎回退出。这可能影响 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6.再投资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内,江苏银行有 权在约定条件下提前终止,一旦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实 际理财期将少于预定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江苏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发 布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应根据相关约定及时登陆江苏 银行相关网站或向当地销售机构查询。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 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使得投资者无 法及时了解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重大政治事 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江苏银行的事由的出现, 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 收益水平,甚至造成理财本金的损失。 9.相关提示:本理财产品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是,投资者获得的 收益可能为零。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分析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存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 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 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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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对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 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7 年04 月0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 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 年4 月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 公告(六)》),该产品已于2017 年5 月31 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251,111,301.37 元。

2、2017 年04 月0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 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 年4 月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十一)》),该产品已于2017 年5 月31 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00,444,520.55 元。

3、2017 年4 月18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 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 年4 月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十二)》),该产品已于2017 年5 月31 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00,329,863.01 元。

4、2017 年5 月19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 协议,共计以人民币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 见2017 年5 月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七)》),该产品已 于2017 年5 月31 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50,041,095.8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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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 年5 月19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 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 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10,067,808.22 元。2017 年5 月19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 理财产品协议,分别以人民币2,000 万元、9,1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 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5 月31 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分别为 20,016,438.36 元、91,056,095.89 元。2017 年5 月22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 年5 月23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十三)》),该产品已于2017 年6 月28 日到期,共 计收回本息150,532,602.74 元。

6、2017 年6 月1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 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 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中500 万元已于2017 年09 月28 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 5,051,047.95 元;剩余500 万元已于2017 年11 月26 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 5,089,452.05 元。2017 年6 月1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 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2,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6 月28 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 224,472,241.10 元。2017 年6 月2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 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2017 年6 月16 日,该产品中的1,350 万元已赎回, 共计收回本息13,514,757.53 元;2017 年6 月29 日,该产品中剩余9,650 万元已 全部赎回,共计收回本息96,703,443.15 元; 2017 年6 月2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1,1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2017 年6 月29 日,该产品中的 21,100 万元已赎回,共计收回本息211,444,834.25 元,(详见2017 年6 月3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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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 年6 月29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 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9,6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 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8 月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96,405,041.10 元; 2017 年6 月29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 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1,1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已于2017 年8 月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211,890,246.58 元;2017 年6 月29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 共计以人民币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 已于2017 年10 月11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51,904,794.52 元,(详见2017 年7 月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十五)》)。

8、2017 年07 月25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 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9 月6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25,589,726.03 元;2017 年07 月26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保园支行签署 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 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9 月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444,444.44 元;(详见2017 年7 月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十六)》)。

9、2017 年08 月04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 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9,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 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9 月8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95,316,493.15 元。 (详见2017 年08 月0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十七)》)。

10、2017 年08 月08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保园支行 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1,3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 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9 月15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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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933,058.33 元。(详见2017 年8 月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公告(十八)》)。

11、2017 年09 月29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保园支行 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5,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 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12 月29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55,693,358.33 元;2017 年09 月29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 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11 月1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60,199,890.41 元; 2017 年09 月29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11 月1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90,299,835.62 元。(详见2017 年10 月1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 托理财的公告(一)》)。

12、2017 年10 月17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 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8,8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 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11月29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88,394,915.07; 2017 年10 月17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 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 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12 月28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631,232.88 元; 2017 年10 月17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 共计以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 已于2017 年11 月27 日到期,本息收回共计100,405,479.45 元;2017 年10 月 18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11 月22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345,205.48 元。(详见2017 年10 月19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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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7 年11 月02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 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 益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已于 2017 年12 月28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62,290,126.03 元; 2017 年11 月02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 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 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12 月26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45,123.29 元。(详见2017 年11 月0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公告(三)》)。

14、2017 年11 月06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 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 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12 月28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80,503,013.7 元。(详见2017 年11 月0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公告(四)》)。

15、2017 年11 月23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 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 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 年12 月28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363,287.67 元。(详见2017 年11 月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公告(五)》)。

16、2017 年11 月27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启盈理财产品 总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已于2017 年12 月27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301,917.81 元。(详见2017 年11 月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六)》)。

17、2018 年01 月5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 议,共计以人民币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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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018 年3 月30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202,209,315.07 元。和芯星通与交行 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 年3 月30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 息20,140,383.56 元;2018 年01 月8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 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 年3 月29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887,397.26 元; 公司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6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 年2 月26 日到期,共计收 回本息160,967,890.41 元。2018 年01 月8 日,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 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 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 年3 月30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60,604,931.51 元。(详 见2018 年1 月1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七)》)

18、2018 年2 月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 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已于2018 年3 月30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60,578,630.14 元。(详见2018 年3 月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八)》)

19、2018 年4 月3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 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 产品,该产品尚未到期。(详见2018 年4 月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九)》)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其他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2、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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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 3、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

品协议

  • 4、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聚宝财富宝溢融”人民币开放式理

  • 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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