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6, 2017

54205_rns_2017-07-06_18c18c55-6bc0-42b4-8a3d-970a4ee47ff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7-07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成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决定对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 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 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2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 七名激励对象授予 7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 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原因、调整方案及调整结果

1、调整原因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512,760,6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含税)。

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上述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调整方案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因派息导致行权价格调 整公式如下: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1.53-0.05=31.48 元/股)。

三、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影响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已获得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 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6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