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2, 2021
54205_rns_2021-11-12_cd1855c3-79c8-4937-8379-168dda06908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芯与物(上 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核心员工参与增资子公司真 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资份额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对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疫情和“缺芯”影响,北斗智联 主要客户出货量降低,同时北斗智联因核心物料缺货及涨价影响部分产品交付,公 司暂缓了北斗智联负责实施的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智能网联汽车 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同时,北斗智联结合自 身发展需求,启动引入产业投资者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获取了用于支持其发展的
资金。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该募 投项目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于《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进一步激发徐林浩作为北斗智联主要管理者的企业家精神,实现责权利 的进一步统一,同意北斗智联进行增资扩股向其董事长徐林浩增发 1,224.4898 万股 股份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核心员工参与增资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资份额调 整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核心员工参与增资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资份额因部分人员 资金筹措问题进行份额调整事项,不涉及出资定价调整,不涉及出资总额变化,亦 不会导致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依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集团创新业务子
公司管理办法》,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 业,通过公司设立的“集团员工投资平台”参与投资芯与物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高培刚先生回 避表决。
关联人周儒欣先生基于对芯与物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增强芯与物公司 员工的信心和凝聚力,由其作为主要出资人的合伙企业拟以自有资金 3,890 万元参 与芯与物公司的增资,支持芯与物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按照其约定的认缴金额以货币形式对芯与物公司 进行增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造成不利影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 定,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七、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支持下属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的业务发展,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且华瑞世纪为公司所承担担保责任的 43.5%部分提供信用反担保,财务风 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 芳
刘国华
刘胜民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