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Sep 9, 2016

54205_rns_2016-09-09_3f7ec5f0-2257-4f2e-b51d-f2c5c4d7875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6-06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2016 年9 月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 年9 月2 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 名,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董事会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人员调整,名单如下:

召集人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周儒欣 周儒欣、高松涛、钟 峻
提名委员会 钟 峻 钟 峻、周放生、高松涛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刘光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简历详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求,现对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二。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16 年 9 月修订版)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9 月9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一:

刘光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2 月出生。复旦大学国际 金融系经济学学士学位,澳洲迪肯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 员。2007 年8 月至2012 年3 月任沃尔沃亚洲卡车业务总部财务总监;2012 年4 月至2014 年4 月任潍柴动力国际业务部财务总监;2014 年5 月至2014 年12 月任 北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15 年1 月至今,作为财务及融资顾问,为 企业提供财务和融资方面的咨询。

刘光伟先生未持有股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二: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具体内容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具体内容
原细则 拟修改为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类型的变更,包括进入目前主营业务以外的领域或者进入任何投机领域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且交易金额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公司或子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业务剥离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研发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重大研发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 对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事项提出建议;6.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7.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8.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