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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Sep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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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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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北斗星通拟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 号),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74,501 股,发行 价格为 30.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4,999,97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31,075,896.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 资金运用计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945,000,000.00 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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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面向综合PNT应用的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231,577,200.00 | 231,577,200.00 |
| 2 |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135,673,400.00 | 135,673,400.00 |
| 3 |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 297,749,400.00 | 284,519,4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80,000,000.00 | 279,305,896.25 |
| 合计 | 945,000,000.00 | 931,075,896.25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 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7,788,742.72 元,本次拟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7,788,742.72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自有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拟置换金额 |
| 1 | 面向综合PNT 应用的北斗/GNSS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231,577,200.00 | 6,238,101.47 | 6,238,101.47 |
| 2 |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 284,519,400.00 | 1,550,641.25 | 1,550,641.25 |
| 合计 | 516,096,600.00 | 7,788,742.72 | 7,788,742.72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172,001.56 元 (不含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其进行置换。
综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共计人民币 8,960,744.28 元。前述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23]0014611 号”的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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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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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 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鉴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斗星通《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斗星通截止2023年8月31日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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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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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军 王希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