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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Andawell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ug 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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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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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3-054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 2、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事项。

  • 3、请股东提前做好参会登记。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 年8 月1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14:50。

  •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8 月18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8 月18 日 (星期五)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5幢三层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2023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会议中,议案均属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 东(不包含5%以及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

  • 重复地排列;

    •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互斥提案,无需逐项表决、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1)、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 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 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现场 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 样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16日8:3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8月16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010-89401156) 到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1300;传真号码:010-89401156。(信函或传真上请 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 5、会议联系方式:

    • (1)会议联系人:熊涛

    • (2)会议电话:010-89401156;传真:010-89401156

    • (3)联系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4)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 1、授权委托书

  • 2、参会股东登记表

  •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8 月3 日

附件 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安达维 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无权代表委 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 2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719

  • 2、投票简称:安达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3 年8 月18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8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 年8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