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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h-Propert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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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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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18-031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专项委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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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委贷对象: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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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委贷金额:4.3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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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委贷期限: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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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委贷贷款利率:4.75%(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一、专项委贷概述
(一)专项委贷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公司开发的琥珀湾(A 区)地块项目由于受到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而无法实施,至今未能开发建 设,本公司与大连公司目前正就土地问题与旅顺口区政府进行谈判。
大连公司由于至今未能开发建设,没有收入来源,已不具备对外 融资能力,2014 年3 月公司通过浦发银行向大连公司发放的3.1 亿元 委托贷款将于2018 年8 月31 日到期,急需资金接续。为解决还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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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公司拟通过北京银行向大连公司发放期限3 年的专项委贷4.3 亿 元,用于归还到期借款本息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笔专项委贷 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 年8 月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专项委贷的议案》,同意公 司通过北京银行向大连公司发放期限3 年的专项委贷4.3 亿元,用于 归还本公司通过浦发银行向大连公司的委托贷款,并维持大连公司近 期的日常管理及经营费用开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4.75%,委贷手续费率0.01%由本公司承担。
二、专项委贷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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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委贷对象名称: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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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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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南牙户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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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公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京口区创新路1号科技创新园2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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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李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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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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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以上凭资质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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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8、主要股东: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大连阳光世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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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有限公司持股49%。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大连公司2012年2月通过挂牌方 式取得大连市旅顺口区琥珀湾(A区)三个地块,面积合计约26.67万 平方米。旅顺口区政府于2017年1月、3月两次致函大连公司,该项目 因新的《中华人民被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而无法实施,并提出解 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公司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大连公司已对存货计提12940.62万 元减值准备。公司合并报表时扣除内部交易(主要是委托贷款利差) 影响4020.65万元,导致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存货计提减值准 备8919.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4549.18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减少4549.18万元。本公司与大连公司目前正就土地问题 与旅顺口区政府谈判,商讨解决方案。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连公司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57,744.03万元,净资产-14,285.94万元,无营业收入,净利润 -16,398.28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大连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57,578.45 万元,净资产-15,792.39 万元,无营业收入,净利润 -15,06.45万元。
三、专项委贷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大连公司发放的专项委贷,除新增的0.1 亿元用于大连公 司日常管理及经营费用开支外,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大连公司归还(接 续)对公司的到期借款本息,因此不会对公司造成其他额外的资金压 力。本次专项委贷的发放,可避免控股子公司到期委托贷款的逾期风 险,及委贷逾期对本公司与大连公司和旅顺口区政府谈判等造成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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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本次发放专项委贷的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委贷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大连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 制权,可以掌握大连公司该笔专项委贷的资金使用情况,风险处于可 控范围。如发现或判断出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或降低专项委贷的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 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10.37 亿元,均为对公 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向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公司发放委托贷款5.4 亿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津航海东海岸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4.97 亿元。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 月29 日
- 备查文件: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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