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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h-Propert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5
Dec 28, 2005
57009_rns_2005-12-28_de7992b5-58b8-41b0-a4a7-d3c194775a3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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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791 证券简称:天创置业 编号:临 2005 - 039 号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受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 2005 12 20 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年 月 日 刊登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召开投资者座谈会、网上路演、电话 咨询、邮件、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在总结 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天创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具体方案为:
一、改革方案要点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将获得 3.0 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 东共计送出 1287 万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需向流通股股东送出 1.5 股股 份。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
1、公司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 -
件之规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2、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简称“承诺人”)作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 36 ( ) 承诺人持有的天创置业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 个月 内 ( 以下简称“流通锁定期” )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 ( ) 在上述流通权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 12 24 份合计占天创置业股份总额的比例在第一个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 ( ) 承诺人将为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 股股东垫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 后,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 承诺人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承诺人的同意。
4 ( )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或在禁售期满后 超出承诺的比例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则该等行为的实施人愿意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即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05 年 12 月 30 日复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 2005 年 12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说明书(摘要)》。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