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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h-Propert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3
Feb 2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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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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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置业:推迟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及修改相应议案
**2003-02-21 05:39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迟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及修改相应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审字[2003]第10190号《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所示(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天创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港公司”)的出资额发生改变,其已向天元港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故公司董事会拟对提请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做如下调整:
1、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3年度公司申请增发A股的议案;
原内容“8、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增发需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3 以募集资金约3000万元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创房地产持有的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元港公司” 60%股权 出资额及相应权益 ,以增加本公司项目储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4 以募集资金约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股权交割后依据天元港公司章程履行363.53万元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 的出资义务;”
现修改为:“8、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增发需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3 以募集资金6000万元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创房地产持有的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元港公司” 60%股权 出资额及相应权益 ,以增加本公司项目储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原文中(4)条款取消,后续序号顺延。
2、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增发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原内容“ 3 受让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需募集资金约3000万元。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美国迪地艾尔建筑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363万美元 和天创房地产 出资847万美元 合作组建的中外合作企业,并于2002年7月获京作字?2002?0674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合京总副字第017225号营业执照,经营期限20年;法定代表人:王少武,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水源路166号;投资总额3630万美元,注册资本1210万美元,截止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签署日,天创公司已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 折合美元422.88万元 ,剩余出资应于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后两年内缴足。该公司经营范围:在朝阳区霄云路35号北京地质仪器厂内规划确定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包括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商品房出售、出租、附属配套设施的租赁经营及相应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经营餐饮,洗衣,康乐健身、商务中心等项目,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2002年10月天创公司将所持天元港公司10%股权转让予天创世缘公司,相关批准与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该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天元港国际中心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暂无经营损益。本公司与天创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拟受让天创公司持有的天元港公司60%的股权,转让价格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天创房地产拟转让股权的股权评估值 股权评估值=经评估的天科创业净资产×天创房地产持股比例 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RMB30,000,000 ;同时,双方同意,如上述转让价格高于经评估后的天创房地产股权评估值的110%或低于天创房地产股权评估值的90%,则由双方在天创房地产股权评估值上下浮动10%的区间内,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转让价格;如出现价格调整的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
4 受让天元港公司60%股权后应履行的出资义务,需募集资金3000万元:
依据天元港公司章程,自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起两年内缴清出资额;截止本次天元港股权转让合同签署日,股权出让方尚需履行363.53万元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 的出资义务;本公司受让天元港公司60%股权后,拟投入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履行支付后续出资款项。”
现修改为:
“ 3 受让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需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美国迪地艾尔建筑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363万美元 和天创房地产 出资847万美元 合作组建的中外合作企业,并于2002年7月获京作字?2002?0674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合京总副字第017225号营业执照,经营期限20年;法定代表人:王少武,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水源路166号;投资总额3630万美元,注册资本1210万美元,截止本次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签署日,天创公司已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在朝阳区霄云路35号北京地质仪器厂内规划确定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包括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商品房出售、出租、附属配套设施的租赁经营及相应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经营餐饮,洗衣,康乐健身、商务中心等项目,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2002年10月天创公司将所持天元港公司10%股权转让予天创世缘公司,相关批准与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该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天元港国际中心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暂无经营损益。本公司与天创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并拟与其签署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拟受让天创公司持有的天元港公司60%的股权,转让价格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和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参考,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北京天创公司已投入的出资额为交易价格,即人民币6000万元整。” 4 条款取消,后续序号顺延。
因对上述议案进行修改,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将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推迟至2003年3月10日上午9:00召开。原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会议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均不变,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03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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