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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Dec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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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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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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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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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 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5 年12 月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期间,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三角洲热力”)已发生 及即将发生包括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类别的交易,交易金额合计 11,097.95 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光兼任黄河三角洲热力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黄河三角洲热力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黄河三角洲热力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12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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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 年12 月29 日披露的该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 料,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均为公司日常关联 业务,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公司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批、披露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8,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李芳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路358号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号 经营范围: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黄河三角洲热力资产总额21.06亿元,负债 总额17.33亿元,资产净额3.73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62.89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注册资本 (万元)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点 | 主营业务 |
|---|---|---|---|---|---|
| 济南华鼎 | 75.3247 | 32,990 | 2013.10.14 | 济南市 |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企业管理咨询。 |
| 国家开发基 金有限公司 |
22.0779 | 5,000,000 | 2015.08.25 | 北京市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 投资管理、咨询。 |
| 滨州华盛 | 2.5974% | 1,000 | 2013.08.01 | 滨州市 | 以自有资产对实体 进行投资;投资咨 询;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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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5 年12 月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期间,公司与黄河三角洲热力已发生及即将发 生的关联交易内容见下表。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7 年金额(含12 月份预计)(元) |
2016 年金额 (元) |
2015 年金额 (元)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 |
黄河三角洲(滨州) 热力有限公司 |
销售原煤、电、蒸汽、 自来水、安装费、设 备、烧碱、设计费、 监理费等 |
198,737.86 | ||
| 58,821,904.79 | 17,964,802.20 | ||||
| 向关联方采购商 品、接受关联方提 供劳务 |
黄河三角洲(滨州) 热力有限公司 |
采购电、蒸汽、软化 水、浓水等 |
33,994,049.99 | - | - |
| 合计 | 92,815,954.78 | 17,964,802.20 | 198,737.86 |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 务等日常交易事项。定价政策: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 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 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已与黄河三角洲热力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对于尚未签署 的协议或2017 年度内即将到期的协议,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进行签署 或续签。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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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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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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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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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小,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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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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