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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Dec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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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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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 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5 年12 月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期间,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三角洲热力”)已发生 及即将发生包括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类别的交易,交易金额合计 11,097.95 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光兼任黄河三角洲热力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黄河三角洲热力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黄河三角洲热力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12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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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 年12 月29 日披露的该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 料,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均为公司日常关联 业务,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公司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批、披露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8,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李芳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路358号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号 经营范围: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黄河三角洲热力资产总额21.06亿元,负债 总额17.33亿元,资产净额3.73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62.89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成立时间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济南华鼎 75.3247 32,990 2013.10.14 济南市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企业管理咨询。
国家开发基
金有限公司
22.0779 5,000,000 2015.08.25 北京市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
投资管理、咨询。
滨州华盛 2.5974% 1,000 2013.08.01 滨州市 以自有资产对实体
进行投资;投资咨
询;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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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5 年12 月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期间,公司与黄河三角洲热力已发生及即将发 生的关联交易内容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金额(含12
月份预计)(元)
2016 年金额
(元)
2015 年金额
(元)
向关联方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
黄河三角洲(滨州)
热力有限公司
销售原煤、电、蒸汽、
自来水、安装费、设
备、烧碱、设计费、
监理费等
198,737.86
58,821,904.79 17,964,802.20
向关联方采购商
品、接受关联方提
供劳务
黄河三角洲(滨州)
热力有限公司
采购电、蒸汽、软化
水、浓水等
33,994,049.99 - -
合计 92,815,954.78 17,964,802.20 198,737.86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 务等日常交易事项。定价政策: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 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 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已与黄河三角洲热力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对于尚未签署 的协议或2017 年度内即将到期的协议,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进行签署 或续签。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

  • 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小,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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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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