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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Dec 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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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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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1678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静远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受让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
签署日期:2018 年12 月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 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滨化股份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所涉及 义务的能力;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 3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和目的 ............................................................................................. 4 一、权益变动目的 ................................................................................................................... 4 二、是否拟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 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整情况 ........................................... 5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6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7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9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0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 15 二、备查地点 ......................................................................................................................... 15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石静远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
指 | 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王黎明、金建全、初照 圣、李德敏、杜秋敏、刘维群、赵红星等十人 |
| 滨化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 |
指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一致行动人石秦岭于2018年11月26日通过大宗交 易向石静远转让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3885%。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
|---|---|
| 姓名 | 石静远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723**22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否 |
(二)最近5 年内的职业、职务情况
2007 年7 月至2015 年5 月就职于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注册地为北京市。 该院为交通运输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面向行政部门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石静远 与该院无产权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 年内是否受到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 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控制任何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静远的一致行动人为石秦岭。石秦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与石静远为父女关系。
| 姓名 | 石秦岭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2
| 身份证号码 | 3723**13 |
|---|---|
| 住所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689号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689号 |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3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和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实际控制人向家庭内部成员转让股份,不涉及二级市场减 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石静远与石 秦岭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忠正、石 秦岭、王树华、王黎明、金建全、初照圣、李德敏、杜秋敏、刘维群、赵红星等 十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调整,增加石静远。
本次权益变动除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整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计数量不变,仍为24.0843%。
二、是否拟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
自本次权益变动起未来12个月内,石静远拟继续受让石秦岭所持公司股份, 受让方式、受让数量及价格将视二级市场情况、自身资金安排而定,同时没有转 让或减持其已取得的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未来权益变动情 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石静远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2018年11月26日,石秦岭通过 大宗交易向石静远转让6,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885%,转让价 格为4.03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石静远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85%。本次权益变动前,石秦岭持有公司股份61,77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55,77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15%。前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 王黎明、金建全、初照圣、李德敏、杜秋敏、刘维群、赵红星等十人。本次权益 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调整,增加石静远,具体调整如下: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
|---|---|---|---|---|---|
| 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张忠正 | 129729600 | 8.4000 |
张忠正 |
129729600 | 8.4000 |
| 石秦岭 | 61775813 | 4.0000 |
石秦岭 |
55775813 | 3.6115 |
| 李德敏 | 26141232 | 1.6926 |
李德敏 |
26141232 | 1.6926 |
| 王黎明 | 25927200 | 1.6788 |
王黎明 |
25927200 | 1.6788 |
| 金建全 | 25909441 | 1.6776 |
金建全 |
25909441 | 1.6776 |
| 王树华 | 24336000 | 1.5758 |
王树华 |
24336000 | 1.5758 |
| 初照圣 | 24055200 | 1.5576 |
初照圣 |
24055200 | 1.5576 |
5
| 杜秋敏 | 20653402 | 1.3373 |
杜秋敏 |
20653402 | 1.3373 |
|---|---|---|---|---|---|
| 刘维群 | 16768903 | 1.0858 |
刘维群 |
16768903 | 1.0858 |
| 赵红星 | 16660800 | 1.0788 |
赵红星 |
16660800 | 1.0788 |
| 石静远 | 6000000 | 0.3885 |
|||
| 合计 | 371957591 | 24.0843 |
合计 |
371957591 | 24.0843 |
本次权益变动为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转移,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 让的情况。
6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为人民币24,180,000(不含交易费用),均来源于信 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上述资金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支 付给石秦岭。
7
第六节 后续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下列计划:
-
一、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
-
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
-
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 建议;
-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
-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 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 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能够保持独立。
9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下列当事人发生的重大交 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 于被收购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 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 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10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交易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1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 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 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
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 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石静远
2018年12月4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字): 石秦岭
2018年12月4日
1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
-
2、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
-
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
-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滨化股份住所,以备查阅。
15
(本页无正文,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石静远 2018年12月4日
16
(本页无正文,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字):
石秦岭
2018年12月4日
17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 名称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 号 |
| 股票简称 | 滨化股份 | 股票代码 | 601678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
石静远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 号 |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18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6,000,000 股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 0.3885%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19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石静远
日期:2018 年12 月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字):
石秦岭 日期:2018 年12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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