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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Dec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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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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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12 月16 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2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办理完 成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4 年11 月14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 年11 月1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 名激励对象授予2,8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8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议案。北京海润天睿 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 1、授予日:2024 年11 月14 日

  • 2、授予数量:2,820 万股

  • 3、授予人数:10 人

  • 4、授予价格:1.88 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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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万股)
于江 董事长 2,050 72.70% 1.00%
董红波 总裁 120 4.26% 0.06%
蔡颖辉 高级副总裁 120 4.26% 0.06%
核心骨干人员(7 人) 530 18.79% 0.26%
合计 2,820 100% 1.37%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 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0.00%。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办理授予登记期间,激励对象李芳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高辉不再 担任副总裁职务,均转为核心骨干人员,其各自获授的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激励对 象董红波职务由高级副总裁变更为总裁,其获授的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 个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则该等股份一并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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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 缴。

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 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 年11 月2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兴华验字[2024]第030018 号),截至2024 年11 月26 日,公司已收到10 名激励对象缴 纳的股权激励出资款人民币53,016,000.00 元,所有出资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本 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未导致股本总额变动。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820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于2024 年12 月16 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工作,股权登 记日为2024 年12 月16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 变动前数量(股) 变动数量(股) 变动后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28,200,000 28,2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58,036,276 -28,200,000 2,029,836,276
合计 2,058,036,276 0 2,058,036,276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 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4 年11 月14 日授予的2,8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

用为5,837.40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份)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4 年
(万元)
2025 年
(万元)
2026 年
(万元)
2,820.00 5,837.40 729.68 3,891.60 1,216.13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 生的摊薄影响。

  •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 计报告为准。

  •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由于实施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相关会计 期间的业绩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此外,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发核心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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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 的费用,但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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