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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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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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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提示:本文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 回报措施不构成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9 月27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 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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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2 年11 月30 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 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058,036,276 股为基础, 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回购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假设本 次非公开发行617,410,882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675,447,158 股,此假设 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 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 费用等的影响。
(5)假设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公司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在2021 年基础上按照下降10%、持平、增长10%三种情形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情 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末/2021 年 度 |
2022 年末/2022 年度 | 2022 年末/2022 年度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总股本(万股) | 200,082.68 | 205,803.63 | 267,544.72 |
| 假设情形1:2022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扣非前及扣非后)均与2021 年持平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
162,591.95 | 162,591.95 | 162,59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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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末/2021 年 度 |
2022 年末/2022 年度 | 2022 年末/2022 年度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195,078.16 | 195,078.16 | 195,078.1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0.81 | 0.79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 后,元/股) |
1.17 | 0.97 | 0.9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81 | 0.79 |
|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 后,元/股) |
1.14 | 0.97 | 0.9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8.49 | 14.77 | 14.5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非后,%) |
22.19 | 17.72 | 17.46 |
| 假设情形2:2022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扣非前及扣非后)均比2021 年减少10%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
162,591.95 | 146,332.75 | 146,332.7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195,078.16 | 175,570.35 | 175,570.3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0.73 | 0.71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 后,元/股) |
1.17 | 0.88 | 0.8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73 | 0.71 |
|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 后,元/股) |
1.14 | 0.88 | 0.8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8.49 | 13.39 | 13.1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非后,%) |
22.19 | 16.07 | 15.82 |
| 假设情形3:2022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扣非前及扣非后)均比2021 年增长10%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
162,591.95 | 178,851.14 | 178,851.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195,078.16 | 214,585.98 | 214,585.9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0.89 | 0.87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 后,元/股) |
1.17 | 1.07 | 1.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89 | 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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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末/2021 年 度 |
2022 年末/2022 年度 | 2022 年末/2022 年度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 后,元/股) |
1.14 | 1.07 | 1.0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8.49 | 16.13 | 15.8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非后,%) |
22.19 | 19.35 | 19.06 |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 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 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 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2022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 司对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 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十四五”承继之年,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成为化工行业趋势
2021 年1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 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 年,我国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 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 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2022 年4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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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到2025 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 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 强迈出坚实步伐。综上可见,化工行业已经进入以“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增长 质量”为核心的发展阶段,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趋势。
2、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产业链延伸多元化成为氯碱企业发展方向
多年来,我国氯碱行业的生产规模位列全球第一,氯碱企业平均规模稳步提升, 目前我国氯碱行业已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氯碱行业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各个产 品之间的关联度日益增强,下游应用领域更加广泛,被日常应用于农业、石油化工、 轻工、纺织、建材、电力、冶金、国防军工等各个行业。随着氯碱行业的工艺竞争 日趋激烈,产品的同质化问题日益突出,优化工艺技术水平,促进产业链双向延伸, 丰富产品多元化布局,在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主观能动性的同时,满足 下游应用领域的更多需求,创造更高的经济延伸价值,已成为氯碱企业的发展方向。
3、环氧丙烷(PO)、甲基叔丁醚(MTBE)和甲胺的市场需求有望提升
环氧丙烷(PO)主要用于生产聚醚、丙二醇等,其下游产品近百种,是精细化 工产品的重要原料。从我国2018-2021 年环氧丙烷行业表观消费量的变动趋势来 看,整体增长趋势。预计到2024 年我国环氧丙烷行业表观消费量将达到483.55 万 吨左右,实现稳量提升。
甲基叔丁醚(MTBE)在国内主要用于成品汽油生产原料,占MTBE 需求总量的 90%以上,因此,MTBE 的市场容量及需求状况主要受下游产品市场的影响。随着我 国汽油品质的不断升级,MTBE 作为优质的成品汽油生产原料,其国内市场需求量 将持续增长。由于国内环保压力影响,越来越多的油性涂料企业开始转向生产水性 涂料,水性涂料的扩能增速或将持续,这将进一步加大国内市场MMA(甲基丙烯酸 甲酯)的需求,而作为MTBE 下游产品市场,MMA 需求量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将促进 MTBE 市场的发展。
甲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中间体,它是农药、医药、国防化工、橡胶、制革、合 成染料、化学纤维、表面活化剂、照相等工业的极其重要的原料,其中产量最高的 二甲胺主要用于合成大宗原料DMF,据统计,2021 年中国DMF 行业表观消费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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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5 万吨,同比上涨6.13%。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提高公司产能,延长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拥有丰富的环氧丙烷生产经验和客户积累,环氧丙烷装置技术和运行水 平在国内氯醇法生产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目前产能达28 万吨,商品量居全国前 列,2021 年国内市场占有率约6%。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产能问题逐渐凸显, 现有生产线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公司计划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用于先进生产线的建设,提高公司产能,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PO/MTBE 和甲胺生产线的建设,在提升新工艺下PO 产能的同时,新增MTBE 和甲胺的产能,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以适应市场中的变化和需求。因此,此次扩产将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顺应市场趋 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缓解资金需求压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作为重资产行业,氯碱行业的经营与发展伴随着巨大的资金需求。随着公司自 身业务发展,仅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将降低公司发展的速度。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一定的营运资金支 持,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加速公司发展。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进一步改善,偿债能力增 强,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加强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时的抗风险能力,为核 心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 续盈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烧碱、 环氧丙烷等。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和年产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两个生产基地的建设是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业链延伸 扩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产能,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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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长期从事有机、无机化工相关业务,在生产 管理、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多年的经营中,公司 培养了一批能力突出的骨干力量,该类员工在相关生产、研发和信息技术等业务领 域都有多年的积累,为公司多年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二)技术储备
公司现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水处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 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系列研发平台。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突破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施产业链升级改造,主要产业链各环节 技术和设备均已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了独有的技术优势,保证了科技创新 能力的持续领先。公司具备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为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储备和支持。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将公司的研 发能力转化为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市场储备
公司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和甲胺,均为基础化工原料, 产品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销售渠道通畅。2021 年,我国环氧丙烷产量约363 万 吨,表观需求量约407 万吨,国内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仍需要通过从国外进 口满足国内的市场需求。2021年全球甲基叔丁基醚市场销售额达到142.5 亿美元, 预计2028 年将达到199 亿美元;2021 年全球甲胺收入大约17.39 亿美元,预计 2028 年达到21.47 亿美元,甲基叔丁基醚和甲胺的市场总体发展预期持续向好。
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和甲胺的市场竞争格局为其市场销售奠定了坚实基 础,可充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 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内 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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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如下: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 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 金使用风险。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和“新能源化学品10 万吨/年 甲胺装置项目”将显著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 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动募投 项目的早日完成,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公司将不断改进和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更为有效的激励制度和竞争机制。 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 机制,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建立一支更加优秀的人才队伍为企业长期稳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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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积蓄动力和活力。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 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增发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9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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