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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an 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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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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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3034 转债简称:滨化转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滨化转债”赎回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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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登记日:2022 年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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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价格:100.378 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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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款发放日:2022 年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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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滨化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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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滨化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 年12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21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4.58 元/股的130%,即5.95 元/股,根据《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滨化转债”或“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滨化转债”的议案》,决定 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滨化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滨化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10%(含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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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以2021 年12 月1 日为首个交易日 重新计算,若“滨化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滨化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公司股票自2021 年12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21 日在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滨化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58 元/股的130%,即5.95 元/股,已满足“滨化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2 年1 月1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滨化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78 元/张(债 券面值及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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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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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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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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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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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不算尾)。
其中,当期计息年度(2021 年4 月10 日至2022 年4 月9 日)票面利率0.50%;
计息天数:自2021 年4 月10 日至本次赎回日2022 年1 月11 日(算头不算尾) 共276 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为 IA=100×0.50%×276/365=0.378 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78=100.378 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千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3.78 元人民币(税前),实 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02 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 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 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 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千元可转债实际 派发赎回金额1,003.78 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34 号)规 定,自2021 年11 月7 日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 值每千元可转债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78 元人民币。
(四)赎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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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发布“滨化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三次,通知“滨化 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滨化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2 年1 月11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滨 化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 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2 年1 月10 日(含当日)收市前,“滨化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 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4.58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 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的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次一交易日(2022 年1 月11 日)起,“滨化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本次赎回完成后,“滨化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滨化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 被强制赎回。如投资者持有的“滨化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 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滨 化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2 年1 月10 日之前或 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 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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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43-2118009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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