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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r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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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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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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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24 亿元的债务融 资工具。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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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规模:不超过24 亿元人民币。
为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控制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 申请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
-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 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二)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三)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最长不超过5 年(发行永续债除外),可以是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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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偿还金融机构贷 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获得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 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 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 年3 月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情况。 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 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 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种类、发 行规模、具体期限品种和规模、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 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 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 清偿顺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 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注册、 备案等手续,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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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董事会或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已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任 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四)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 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
- (五)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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