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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Feb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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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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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0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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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行中期票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8 亿 元的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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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8 亿元人民 币,分期发行。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申请发 行不超过8 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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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不超过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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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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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销机构:本次发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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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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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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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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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搬迁等项目建设、置换部分银行贷款、流动资金周转等。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4 年2 月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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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 况。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 下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效期内,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的决议,制 订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发行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 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 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 整;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 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 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 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报备文件: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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