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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an 2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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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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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滨化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A股是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公告[2009]13号)实施后进行的新股发行,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市场化,发行 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在 申购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 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 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上海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 年修订)(以下简称“《细 则》”)等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滨化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及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滨化股份的股票代码为“60167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 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数量 不超过11,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其中,网下发行2,20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即 8,8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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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 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 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 象和配售对象,应向上交所申请获得网下申购电子平台CA证书,安装交易端软 件方可登录申购平台。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 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自行负责CA证 书、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 对象代为报价。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配售对象在申购及 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该配售 对象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0年1月29日 (T-6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 管理的配售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的配售对象;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拟参与本次股票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应在初步询价首日2010年2月1日 (T-5日)的9:30-15:00,通过申购平台向上交所报备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 券账户及其关联账户(确无关联账户的无需申报,具体规定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 布的《关于各新股网下发行配售对象报备相关账户信息的通知》)。
6、初步询价报价时,询价对象应在同一界面为其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 全部配售对象报价,确定后统一提交,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多次提交的,以 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信息为准。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每 个配售对象最多可填报3个拟申购价格,以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最 高申购价格不得超过最低申购价格的120%。每个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 量,三个拟申购价位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2,200 万股,同时每一个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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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即20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 倍。
7、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全部落在主 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之下,该配售对象不得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 进行新股申购。
8、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其中有一个 或一个以上报价落在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之内或区间上限之上(以下 简称“有效报价”),该配售对象可以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申购新股,且必 须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其累计申购数量不得少于初步询价阶段“有效 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也不得超过该“拟申购数量”总和的 150%,且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即2,200万股。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 申购数量上限和下限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
9、初步询价中有“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可以在对应 的价格区间内最多申报3笔(每个价格申报1笔),并须全额缴纳申购款项。初步 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或未能 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 为违约,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1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 的申购。
1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年2月1日(T-5日)至2月3日(T-3 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下午 15:00。
12、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0年2月5日(T-1日)及2010年2月8日(T日) (T日是指网上资金申购日)9:30-15:00;网上申购的日期为2010年2月8日(T 日)9:30-11:30、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13、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 及名称、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年1月29日(T-6日)(初步询 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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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时点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14、在出现申购不足或难以确定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价格区间、调整发行时间表或中止发 行等措施,并将及时做出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15、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招股意向书中公 布的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缺口部分将由发行人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拟投入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发行 人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6、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 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同意,发行人股东滨州市国资委承诺:以 上缴资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上缴资金数额=每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00 万股,将采取但不限于以分红或自有资金分次上缴中央金库的形式,并将所持 有的应当转持的1,100 万股国有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冻 结,期限自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述资金足额上缴中央金库 止。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1月29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6 日 2010 年1 月29 日(周五)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 |
| T-5 日 2010 年2 月1 日(周一) |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
| T-4 日 2010 年2 月2 日(周二) |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 T-3 日 |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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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2 月3 日(周三) |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
|---|---|
| T-2 日 2010 年2 月4 日(周四) |
确定价格区间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 日 2010 年2 月5 日(周五) |
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果及发 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资金申 购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网上路演 |
| T 日 2010 年2 月8 日(周一) |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网上申购日(9:30-15:00) |
| T+1 日 2010 年2 月9 日(周二) |
确定发行价格,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配号 |
| T+2 日 2010 年2 月10 日(周三) |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3 日 2010 年2 月11 日(周四) |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1)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配售对象务请严格按照《细则》操作申购。 如无法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予以指 导;如果不是配售对象自身技术及操作原因造成的问题,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具 体情况提供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 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规模及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11,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2,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即8,800万股。
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申购 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 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一 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 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三、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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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价格区间的确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对象和配售对 象的报价情况,以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的拟申购价格为基准,统计每一价 格上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确定报价及申购数量较为集中的区域,在满足一定 的超额认购倍数的同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以及市场环境 等综合因素,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于2010年2月5日(T-1日)在《滨化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中披露。
2、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价格区间公布后,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在价格区间内进行网 下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 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等,在 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
3、锁定期安排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国信证券将于2010 年2 月1 日(T-5 日)至2010 年2 月3 日(T-3 日)期 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 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
| 2010 年2 月1 日 (T-5 日,周一) |
15:30-17:30 | 深圳:深圳大中华喜来登酒店六楼宋厅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
| 2010 年2 月2 日 (T-4 日,周二) |
15:30-17:30 | 上海: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二楼嘉宾厅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 号) |
| 2010 年2 月3 日 (T-3 日,周三) |
9:30-11:30 | 北京:北京金融街威斯汀酒店二楼聚宝厅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 号) |
五、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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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 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收付款 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年1月29日(T-6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 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时点前完 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 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2、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与发行 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 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3、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 代为报价。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 量。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 价”。申报“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申购新股,且 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如配售对象申报的价格中没有“有效报 价”,该配售对象不得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进行新股申购。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 行的申购。
5、询价对象在参与初步询价时,应明确列示下属的拟参与本次发行的配售 对象的报价明细。初步询价报价时,询价对象应在同一界面为其拟参与本次网 下发行的全部配售对象报价,确定后统一提交,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多次提 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信息为准。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年2月1日(T-5日)至2月3日(T-3 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下午 15:00。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进行报价,未通过申 购平台进行报价或无“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将不具备参与累计投 标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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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填报3个拟申购价格,以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 位。最高申购价格不得超过最低申购价格的120%,每个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 申购数量,三个拟申购价位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 即2,200万股,同时每一个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 低申购量,即20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 整数倍。
例如: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的三个报价分别为P1、P2、P3(P1>P2> P3),3个价位填列的拟申购数量分别为M1、M2、M3,则: (1)P1应小于或等于P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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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1、M2、M3中的任一数均大于或等于200万股,且超出部分为1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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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整数倍;
(3)M1+M2+M3应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2,200万股。
7、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在参与累计投标询价 时,申购数量之和不得低于“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不超 过该“拟申购数量”总和的150%,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即2,200万 股。
例如:假设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为P,在累计投标阶段:
(1)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
(2)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最低数量为M1,最高数 量为1.5×M1;
(3)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最低数量为M1+M2,最高 数量为1.5×(M1+M2);
(4)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最低数量为M1+M2+M3,最高 数量为1.5×(M1+M2+M3),且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数量2,200万 股。
8、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并对参与初步 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信息予以确认。
9、在出现申购不足或难以确定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价格区间、调整发行时间表或中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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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措施,并将及时做出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相关问题 联系电话:0755-82130572 2、初步询价及推介相关问题 联系电话:0755-82133102、021-60933186、010-6621196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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