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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l 5, 2018

57275_rns_2018-07-05_4135dd7a-5252-43c9-96aa-92798c5c134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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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单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就公司聘任刘洪安先生为副总经理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刘洪安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 要求,未发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聘任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刘洪安先生薪酬按公司目前其所任职务对应的薪酬标准执行。该薪酬标准是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刘洪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确定的其作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陈吕军 杨 涛 张春洁 厉 辉

2018 年7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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