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far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8, 2018

57275_rns_2018-03-08_7325ebcf-1de3-4f15-9db2-39b5bc0159b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本人陈吕军,己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滨 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己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囚)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 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己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囚)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 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斗主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囚)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二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 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 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 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多在 2018

本人 }j] 炼,已充分了解并 IriJ r11 提名人浓化集 III 股份有限公词革 事会提名为淡化 IJI 股份(f 限公 〈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后 宣部会独 等f1峡地人 本人公开711 明, 本人 备独 ffEHJi 资格,保证不行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可独立 31 性的关系 体声明知 F:

备上市公向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举及 其他 范性文件,具有五年 上法律 经济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股行独立董事职 所必需 作绞验 井已 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言事 资格证书。

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要求

〈一 (中华 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凶)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囚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 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 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 内捋 经具有前六项所列善 悄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梅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因、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近三年曾被叫 UEjii; 会行政处罚;

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 上通报批评

(囚 〉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 数占当年至董事会会议次数 分之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 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最未超过五家:本人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 作指 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 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 、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 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 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_..卢

声明人: p

2018

本人杨涛,己充分了解并同意 山提 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该公司 ")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 明,本人具备独立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 CE董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具备 1-. rfj 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有五年以上 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 他履行独立董事 所必帘的工作经验,并 根据 (( .1上二市公词高级管理人只培丑讪训训!川川 得独 董事资格证书

:、本人任职资格符 下列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在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 理公司独立董事、独守: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 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本人 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属是指配偶、父母、 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 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儿媳女婿、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 姐妹 );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二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发行股份 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囚)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1í) 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_ 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单位 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 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扣任董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 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 - )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囚)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 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 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四类资格之

本人己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窗事备案及培训工 作指引 》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内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守: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 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 等情形之日起 30 EJ 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刊人 做均

2018

本人张春洁,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滨 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 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 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 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 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 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 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 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 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 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 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 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 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 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脚人: 张春洋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