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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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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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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2018 年3 月7 日 在 公司办公楼412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 名(其中董事 朱德权、石秦岭、独立董事张焕平、张文雷、陈吕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 长张忠正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议,会议以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 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8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44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118,8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154,44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或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此之外,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或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或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此之外,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或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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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设副董事长一名。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设副董事长二名。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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