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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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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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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郝银平(召集人)、独立董事李文 峰及独立董事李海霞3 名成员组成(2023 年11 月22 日起原成员任元滨调整为 李海霞)。其中召集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 次会议。
(一)2023 年2 月2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成员郝银平、李文峰、任元滨参会,会议主要内容为: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安排、审计重点等的说明; 2、审阅《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并发表审阅意见。
(二)2023 年4 月1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成员郝银平、李文峰参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审阅并通过1、《公司2022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2、《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3、《关于2023 年度预计担保 事项的议案》;4、《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公司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三)2023 年8 月2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成员郝银平、李文峰、任元滨参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审阅并通过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关于新增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等两项议案。
(四)2023 年10 月2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成员郝银平、李文峰、任元滨参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审阅并通过《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五)2023 年11 月1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成员郝银平、李文峰、任元滨参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审阅并通过1、《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4、《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5、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五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3 年4 月17 日,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 年11 月17 日,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2023 年实际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度审计费为208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费为168 万元。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 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 在风险控制、业务控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偏差,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积 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 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4 月26 日